项目概况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示范城实施方案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略) 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示范城实施方案
1.2项目编号:ZLJL-C-2022-064
1.3采购需求: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示范城实施方案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4预算金额:人民币47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47万元。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3.3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略) 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采购单位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
联系电话:*
7.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嘉琪
联系电话:*
7.4监督部门
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电话: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