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拟 (略) 滏阳河(冀南新区段)河道整治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滏阳河(冀南新区段)河道整治二期工程项目 | 邯郸冀南新区 (略) | 邯郸冀南新区滏阳河高臾镇一街村至花官营乡闫浅村 | 河北 (略) | 项 (略) 冀南新区,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治理滏阳河河道长约19km,左岸拟建堤防约19.198km,右岸拟建堤防约18.7546km,主河槽清淤扩挖346万m3,堤防填筑437万m3,土方开挖659万m3。项目范围为:邯郸冀南新区高臾镇一街村至花官营乡闫浅村。项目总投资56668.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6.5万元,占拟建工程总投资的0.51%。 | 1、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1)废气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场地应实施封闭围挡、道路硬化、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处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搅拌过程置于封闭式搅拌机棚内,施工便道路面和施工场所定期洒水;土方填筑时,及时压实;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处理。 (2)废水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沉砂用于拌合站原料;拌合场设置简易沉淀池,混凝土拌和、砂浆搅拌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在淤泥脱水区周围设置临时排水沟,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对废水中泥沙和悬浮物进行沉淀,沉淀回用于施工场区洒水降尘。 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厌氧生物膜池处理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生产生活区内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由当地农民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中午及夜间禁止施工,且对昼间受施工噪声影响较严重的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工程降噪措施。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备位置,固定且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在远离居民点位置,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降速行使,禁止鸣笛。施工前应加强与受影响群众沟通交流,在施工前就工程施工事宜张贴公示,并开展河道治理工程宣传,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带来的纠纷。 (4)固体废物 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弃物。挖除的淤泥采取分段设置临时脱水区,区域内设置机械脱水设备,淤泥采取现场脱水后临时堆放在堤防外侧,后期作为景观用土、城市建设用土或者抢险用土;工程弃土优先用于绿化用土和临时用地恢复,不能利用的弃土运送至弃土场回填;施工废料和建筑垃圾部分可直接回收利用,剩余不可回收部分送至主管部门指定消纳场所;生活垃圾要分类集中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影响 做好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合理布置施工临时占地,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和植被破坏;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等工程对地表土进行清理产生的土方,暂存于表土临时堆场,在工程建设完毕后,表土全部用于植被恢复和复垦;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水体的扰动。严格管理施工废弃物,严禁向施工水域排放;采用编织土袋拦挡、开挖临时排水沟、沉砂池,施工结束后及时整地,通过绿化工程、施工临时占地恢复、抛泥区恢复补偿施工造成的生物量损失。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1月8日,建设单位在邯郸冀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及反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环评编制单位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取中北村、育华实验中学、石桥村、南湖文苑小区、滨河花园小区、高臾镇五街村等,于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7日进行了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于2022年10月24日在邯郸冀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本及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第二次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及反馈。2022年10月27日、11月1日在河北青年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信息。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已完成了公众参与公示。
经过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社会公众提出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电话:0310-*;来信地址:邯 (略) 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处,邮编:*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