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二、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
三、实施主体
萧县水利局
四、设定依据
1、《 (略)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72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2、《 (略) 人民政 (略) 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将“水利工程建设审批” (略)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注中说明“中央 (略) 级、跨市的工程除外”(“水利工程建设审批”下设2个子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其中“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已由国发〔2013〕19号文件明确取消)
3、《 (略) 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政〔2017〕19号)(一)保留26项中水利部门2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4、《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皖政办秘〔2014〕189号)一、优化审批流程。除新建水库、引调水工程外,省级负责审批的具有建设规划依据的重大水利工程,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环节,直接审批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市、县投资且具有建设规划依据的水利工程,由市、县负责审批, (略) 域工程项目或工程建设影响范 (略) 的项目审批, (略)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五、受理条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有关立项文件已批准;
2、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基建计划,建设资金来源已明确。
六、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依据/规定 | 材料形式 | ||
原件 | 复印件 | 电子件 | |||
1 | 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附件及附图、工程地质报告) |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 √ | √ |
七、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 (工作日) | 是否 即办件 | 到场次数 | 是否可 网上审核 | 是否可 网上办件 | 其他说明 |
3 | 否 | 0 | 是 | 是 | 不含专家审查时间 |
八、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及理由;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审查: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河长制与水利工程管理股进行业务审查;
3、决定:县水利局根据申请材料、办理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根据决定结果形成正式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文件;
5、送达:窗口领取;确认申请人收件地址和邮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办理结果。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7-*
地 ???址: (略) 萧县圣泉镇复兴路18号萧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12号窗口
网 ???址:http://**
十一、监督电话 ?????
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