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4
二、项目名称: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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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川草工程 (略) | (略) 武侯区金履二路452号4幢8层10号 | 410,9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略) 川草工程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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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设计服务 | 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1、进行数据收集,开展湿地野外调查工作,确定各地块四至经纬、面积、植被类型等指标,并拍照存档,便于项目验收时进行对照; 2、根据现场收集的数据,制定各地块详细治理措施和建设方案,明确各地块建设所需草种组合及用量及肥料用量等; 3、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按项目审核审批要求,完成《 (略) 阿坝州大渡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壤塘县部分)——南莫且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退化湿地修复实施方案(代作业设计)》编制工作; 4、协助配合完成相关专家评审会,协助配合完成专家现场检查(如有); 5、在项目前期准备和建设期间,为*方提供退化湿地治理方面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 6、确保设计成果内容完整、项目齐全、数据准确、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指标; 7、指派专人为工作联络人员,及时与*方联系沟通,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4月29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5、《国家草原生态建设规划》(2001-2050); 6、《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11月); 7、《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2〕60号)。 | 410,9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霞、李国军、苟安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78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收款信息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备案号:*00786[2023]00189;监督管理机构:壤塘县财 系方式:0837-*,地址:阿坝州壤塘县罗吾塘后街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南莫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壤塘县罗吾塘中街33号
联系方式:0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1栋13楼17-25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