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质要求 | 服务质量技术标准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采购方式 |
1 | 副食品供应选取项目 |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成立3年以上,经营范围含肉禽、蛋奶、蔬菜、水产、水果、调料、豆制品等。 | 1.质量标准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行业的标准; 2.肉类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的所有规范内容; 3.食用调料、牛奶、鸡蛋等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提供质检报告。 | 324 | 2024年1月5日 | 公开招标 |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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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内容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