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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RQ-2024-SG-012)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潢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原环保(潢川)生态科
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模:蔡氏河湿地公园位于蔡氏河中下游,总占地面积约50.98
万㎡,主要包括以下工程内容:湿地补水工程、控源截污工程、清淤疏浚工程
和生态景观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7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13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内携带投
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资格证明文件到河南 (略) ( (略) 金
水区中州大道与明鸿路交叉口国信广场26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上述资料
需要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河南 (略) (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与明鸿路
交叉口国信广场26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 (略) (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与明鸿路
交叉口国信广场26楼开标室)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原环保(潢川) (略)
地 址:潢川县产业聚集区办公楼7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明鸿路交叉口国信广场26楼
联 系 人: 康先生
电 话: 037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总承包已由相
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原环保(潢川) (略) ,资金来源企业自
筹,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荣旗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蔡氏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剩余工程量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略) 潢川县;
2.3项目规模:蔡氏河湿地公园位于蔡氏河中下游,总占地面积约50.98万㎡
,主要包括以下工程内容:湿地补水工程、控源截污工程、清淤疏浚工程和生态景
观工程等;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已完成部分施工图内容,本次招标内容需完成剩余工
程量清单和对应的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最终施工内容可能发生变化,中标人
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中标单位须负责项目整体管理,并配合项目整体竣工
验收及政府决算审计工作;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最晚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工
作;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社会资本
参加竞争。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
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
的工程项目(提供承诺函),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提供投标人2023年6月
以来为项目经理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
000万元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或水处理相关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
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4财务要求:提供2020-
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
成立之日起算)。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
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
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5.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
理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
http://**/)-->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或直
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点击失信被执行人)
输入查询内容(省份默认全部)查询相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
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
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3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至
11:30分,下午14:00至17: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单位,请于上述时
间内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资格证明文件到河南 (略) (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与明鸿路交叉口国信广场26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上
述资料需要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28日上午9: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河南 (略) ( (略) 金水
区中州大道与明鸿路交叉口国信广场26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环保(潢川) (略)
地 址:潢川县产业聚集区办公楼7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中州大道与明鸿路交叉口国信广场26楼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方式:0371-*
邮 箱: *@*63.com
监督单位: (略) 管理局
地 址:潢川县航空北路188号
联系人:柴代库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