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4〕57号)《关于印发兵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兵水水保〔2023〕23号)有关规定,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31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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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1 | 第十师185团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第十师185团 | 新疆云享 (略) | 新疆云享 (略) | 2024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