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龙游 (略) 年产*吨复合纸板生产线 | 龙游县湖镇镇沙 (略) 北侧, (略) 西侧 | 龙游 (略) | 本项目利用自有位于龙游县湖镇镇沙 (略) 北侧, (略) 西侧的土地建设生产(保留购置土地上现有的综合楼,新建1#厂房和门卫室)。项目总占地面积19.762亩,主要设备为全自动1400型复合纸板生产线、电脑程控切纸机、自动压痕机、水墨印刷机。最终可形成年产*吨复合纸板的生产能力。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一、油墨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厂区内非*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降低影响;二、生活污水经现有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 (略) ,经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区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衢江。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或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工人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厂区内加强绿化;尽量关闭门窗,非必要情况不打开;四、固废: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5月7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 (略) 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