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关于 (略) 生产建设项目全面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拟上报办理审批手续。现向公众公开拟上报的报告书全文,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河北 (略) 雄县境内,主要涉及雄州镇、朱各庄镇、昝岗镇、张岗乡、大营镇、龙湾镇。工程治理范围主槽起点为新盖房枢纽分洪闸下游(起点坐标:东经116°2′20.91″,北纬39°5′1.19″),终点为 (略) 界,末端与下游中亭河相接(终点坐标:东经116°19′21.08″、北纬39°2′20.32″)。
项目性质:改建。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槽疏挖、主槽防护工程、堤埝填筑、高庄干渠疏挖、改造桥 (略) 、交叉设施保护等。项目主要疏挖新盖房分洪道主槽,从新盖房枢 (略) 界疏挖,形成连贯的主槽,全长30.06km, (略) 、公路、水油气管道、 (略) 等,增大河道调蓄空间,避免小洪水淹没两侧滩地。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中 (略) (略)
联系人:何工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编制单位: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
联系人:聂会兰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并请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12月 日?2024年12月 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1.附件1: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公众意见表(1).docx【可点击下载】
2. 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公示.pdf【可点击下载】
中 (略) (略)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