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外墙涂料加工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外墙涂料加工项目(阶段)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项 (略) (略) 的厂房,新建1条乳胶漆生产线,生产规模为10000吨/年;新建1条真石漆生产线,生产能力为40000吨/年
环保工程: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涂料车间废气在通过集气罩收集废气,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噪声合理布设、减振安装、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进行控制;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理;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和沉淀池沉淀渣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及有机溶剂桶定期由原料供应商回收。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