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转让按份共有的绥 (略) * 年经营权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 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 (略) 。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市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经营权转让 | 所在层数 | (略) 展示为准 | ||||
房产面积 | * . * 平方米 | 转让期限 | 1年 | |||||
支付方式 | 年付( * 次性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双方合同约定 | 转让押金(元) | * 0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绥绥 (略) 坐落于 (略) 市 * 合林小区,规划设计用途为商服。 | |||||||
其他情况 | 1、哈 (略) 与郭福茄、吴英共同拥有绥 (略) 产权,共有情况为按份共有。本标的为哈 (略) 持有的绥 (略) (略) 房产的 * 年经营权,其中(1) * 合林小区 3#楼 1-2 层1, 房产证号:绥公字第 *** 号,建筑面积 * . * m;(2)、 * 合林小区2#楼1层南,房产证号:绥公字第 *** 号,建筑面积 * . * m2;(3) * 合林小区 2#楼 * 层南,房产证号:绥公字第 *** 号,建筑面积 * . * m2,以上房产证载建筑面积合计 * , (略) 有权人为哈 (略) 。 2、根据哈尔 (略) 关于调整企业管理层级的通知要求,转让方有权 (略) 处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 日 | |||||||
评估机构 | (略) 同信资 (略) | |||||||
租金底价 | *** 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 ||||||
出租方承诺 |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 (略) 联 (略) 组 (略) 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以及 (略) 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哈 (略) (略) 党委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哈 (略) (略) | |||||||
特别 告知 | 1、 转让标 (略) 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 (略) 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 (略) 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 (略) 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3、 转让标的虽已经过 (略) 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4、 转让标的成交后, (略) 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略) 交易合同中的条款。 5、 转让标的在交付于受让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时,交易合同自动终止,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受让方已支付的价款、受让履约保证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6、 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转让标的在交付于受让方后,其他事宜由受让方与转让方按照交易合 (略) 处理。 8、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受让履约保证金(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格低于原成交价格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 (略) 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 * 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 2、 在经营期限内, (略) 发生的水费、电费、包烧费(供暖费)、物业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卫生费、门前 * 包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
与受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 (略) 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须将履约保证金(押金)直接汇入转让 (略) 账户。 3、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转让方提供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 (略) 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 * .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 (略) (略) 、 (略) 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 (略) 站(www. *** )进行会员注册、选择项目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略) 置方式 | 1、 交纳: * 0元人民币。 (略) 截止日 * 时,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 * 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略) 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日 * : * - * 日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1、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 * 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略) | 张先生: *** 位女士: *** | ||||||
交易机构 | (略) 联 (略) (www.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长江路 * -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