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郎溪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地址:郎溪县建 (略) 92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O嘉 (略) |
地址: (略) 郎溪县涛城镇白茅岭S202省道东侧5号楼 | |
项目名称 | (略) 森林防 (略) 项目3标段(郎溪县) |
项目编号 | LXX-GC-GK-#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略)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5号楼0103室 | |
投标报价:#.51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3.42 | |
项目负责人:李颖、项目总工:时兴文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 |
证书编号:皖#、(FG)#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砀山县2023 (略) 提升改造工程- (略) 04标段 2、南昌县2022年蒋巷 (略) 养护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南昌县2022年蒋巷 (略) 养护工程 | |
其他:项目总工业绩:砀山县2023 (略) 提升改造工程- (略) 04标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 (略) |
地址: (略) 肥西县紫蓬山管委会紫蓬村小庄村民组80号 | |
投标报价:#.80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3.26 | |
项目负责人:吴李梅君、项目总工:黄涛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证书编号:皖#、(1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 (略) (略) 提升改造项目( (略) 、 (略) 、 (略) 、 (略) ) 2、怀远县2021 (略) 大中修工程二标段 ; 3、肥东县桥头集镇2024 (略) 建设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略) (略) 提升改造项目( (略) 、 (略) 、 (略) 、 (略) ) | |
其他:项目总工业绩:怀远县2021 (略) 大中修工程二标段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略) |
地址: (略) 枞阳县藕山镇新开村新开组 | |
投标报价:#.41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3.12 | |
项目负责人:赵伟、项目总工:施发林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职称证书 | |
证书编号:皖#、#642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岳西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南河村至 (略) 改造工程) 2、 (略) (略) (周口-梅桥段)升级改造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略) 改造工程菖蒲镇段 | |
其他:项目总工业绩:肥西县2021 (略) 提质改造工 (略) 工程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河南 (略) 投标文件投标函中项目经理与所提供的项目经理证件姓名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21日-2024年12月24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 (略) (略)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段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略) 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投标人 (略) (略)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 (略)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 (略) 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