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4日——2024 (略) 生态环境局对3个钟楼区辖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9日——2023年9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19-*、0519-* 通讯地址: (略) 钟 (略) 88号 联系人: (略) 钟楼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市生态环境 (略) (略) 新建缠绕膜、塑料托盘、纸箱、木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钟环审【2024】26号 | 2024.9.4 | 2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鲍迪克(常州) (略) 改建年处理*件金属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钟环审【2024】27号 | 2024.9.4 | 3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科达斯特恩 (略) 阔景包覆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钟环审【2024】28号 | 2024.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