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物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扬料板|配烘干机型号:ZJN3HG-3500|316|φ3500;原厂家: (略) 真节能 (略) ||| | 套 | 1 | 合同生效后30天内 | 铜冠池州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铜陵有色 (略) 物资供销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采购公示原因
原厂采购,金额较大
四、拟供应单位
(略) 真节能 (略)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铜冠池州申报一套扬料板,为今年6月铅系统大修用备件,是烘干机专用部件,原 (略) 真节能 (略) ,必须保证与原设备的完全配套,建议原厂采购。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异议人截至开标日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制造商,在公告发布前注册资本不低于*元人民币,并具备2022年1月1日起(按合同签订日为准),单台日处理≥200吨/天的烘干机业绩不少于10台套。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营业执照、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合同和技术协议影印件。
九、声明
1、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2、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3、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 (略) 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