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制定了《“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方法》,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2022年3 (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尽快补充上报2021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的紧急通知》(湘环办〔2022〕47号)文件要求,对尚未录入地块信息系统的地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按要求录入,对尚未进行地块调查评估等工作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按要求进行地块调查评估,列出问题清单, 强化整改措施,力求问题整改到位。2022年3月24日,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上报工作的紧急通知》(长环委办函[2022]18 号),文件要求对 2021年1月1日至12 月31日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且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收储范围内土地现状用途为农用地,规划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变更前须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2022年12月龙山县保障性安居 (略) 开展“龙山县2021年华塘公租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华塘街道龙山县 (略) (新院区)东北侧,中心坐标点为东经109.*°,北纬29.*°,占地面积为7720.56平方米。地块北至华塘社区居民自建房,西侧至龙山县 (略) (新院区)边界,南侧与东侧紧邻农用地。地块未来规划为公租房,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来信选登中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的问题回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分阶段开展。本次调查地块的历史为农用地,历史上无工业企业进行生产开发,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收集资料,并安排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
三、调查结果
通过收集和查阅历史资料、现场踏勘、了解本地块概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本地块在2014年以前作为农用地使用,20 (略) 人民政府通过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对该地块进行征收,2014年-2022年地块内未进行开发利用,2022年6月29日龙山县人民政府通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该地块划拨给龙山县保障性安居 (略) 作为龙山县2021年华塘公租房项目使用,不牵涉任何企业,未受污染。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本地块污染的因素,地块符合居住用地,调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的工作。
报告编写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报告编写单位:湖 (略)
联系人:李天佑
联系电话:*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作者(138****1886,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2-12-21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