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碧林北路、长兴南街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地勘
招标编号:硕辰(2024)QL01
致:福建 (略) 、 (略) (略) 、 (略) 三明地 (略) 、 (略) 、中乾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碧林北路、长兴南街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地勘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招标人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勘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清流县碧林北路、长兴南街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地勘;
2.2.建设地点: 清流县城区 ;
2.3.勘察费用:项目地勘工程量约为22孔,按照4000元/孔的单价估算,地勘费用约8.8万;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碧林北路、长兴南街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地勘;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由招标人确定;
2.7.勘察周期:10日历天(至提交合格勘察成果资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 (勘察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职称;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你单位看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01月22日至公告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4日下午17:00 前将确认函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以收到确认函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01月25日09:45分由招标单位代表在业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见证下,根据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直接在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投标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01月25日至01月28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8日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清流县政府网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清流县;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9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硕辰 (略) ;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82号 , 邮编: *
电话: *
联系人: 小阳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
附件1: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获悉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投标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