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建字第*号)
项目变更的公示
我局于2023年9月7日核准 (略) 的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一期)位于云霄县莆美镇马山村、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新寮管理区,建设用地面积*.82㎡。因 (略) 场需求变化情况依业主申请。 (略) 于2024年4月28向我局提出申请。原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及附件、附图、附表收回,变更后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拟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在符合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拟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现将调整前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公示如下:
一、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规划用地面积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后对比 |
建设用地面积 | *.82㎡ | *.82㎡ | 0 |
建筑占地总面积 | *.8㎡ | *.2㎡ | 6261.4 |
总建筑面积 | *㎡ | *.4㎡ | -7824.6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 | *.4㎡ | -7798.6 |
计容总建筑面积 | *㎡ | *.4㎡ | 3465.4 |
建筑系数 | 44.6% | 49.4% | 4.8% |
建筑密度 | 44.6% | 49.4% | 4.8% |
容积率 | 1.48 | 1.504 | 0.24 |
绿化率 | 10.04% | 10.01% | -0.03% |
机动车 | 261 | 198 | -63 |
非机动车 | 1372 | 1838 | 466 |
二、主要调整内容有:
取消原方案 1 栋办公楼、2 栋多层*类厂房和 1 栋门卫,调整后方案新增 4 栋单层*类厂房和 1 栋设备用房。修改一期工程范围,一期工程由 7#厂房、锅炉房、设备用房和污水处理池改为 1#-4#厂房、1#设备用房和污水处理池
设计单位:上海 (略) ;
设计资质:建筑(建筑工程)*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拟核准的修改方案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援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三)规定,现该事项履行陈述、申辩和有要求听证权利告知。凡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局将予以核准以上变更事项[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云 (略) 39号
邮编:36 (略) 址:http://**
联系电话:0596-*,联系人:小吴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
关于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建字第*号)
项目变更的公示
我局于2023年9月7日核准 (略) 的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一期)位于云霄县莆美镇马山村、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新寮管理区,建设用地面积*.82㎡。因 (略) 场需求变化情况依业主申请。 (略) 于2024年4月28向我局提出申请。原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及附件、附图、附表收回,变更后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拟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在符合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拟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现将调整前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公示如下:
一、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规划用地面积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后对比 |
建设用地面积 | *.82㎡ | *.82㎡ | 0 |
建筑占地总面积 | *.8㎡ | *.2㎡ | 6261.4 |
总建筑面积 | *㎡ | *.4㎡ | -7824.6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 | *.4㎡ | -7798.6 |
计容总建筑面积 | *㎡ | *.4㎡ | 3465.4 |
建筑系数 | 44.6% | 49.4% | 4.8% |
建筑密度 | 44.6% | 49.4% | 4.8% |
容积率 | 1.48 | 1.504 | 0.24 |
绿化率 | 10.04% | 10.01% | -0.03% |
机动车 | 261 | 198 | -63 |
非机动车 | 1372 | 1838 | 466 |
二、主要调整内容有:
取消原方案 1 栋办公楼、2 栋多层*类厂房和 1 栋门卫,调整后方案新增 4 栋单层*类厂房和 1 栋设备用房。修改一期工程范围,一期工程由 7#厂房、锅炉房、设备用房和污水处理池改为 1#-4#厂房、1#设备用房和污水处理池
设计单位:上海 (略) ;
设计资质:建筑(建筑工程)*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拟核准的修改方案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援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三)规定,现该事项履行陈述、申辩和有要求听证权利告知。凡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局将予以核准以上变更事项[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云 (略) 39号
邮编:36 (略) 址:http://**
联系电话:0596-*,联系人:小吴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