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云 (略)
审批单位: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位置:云城区腰古镇古郊村和董迳村地段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6日(共10日)
经研究,《云城区腰古镇汕湛高速东侧(永昌村段)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云规条字第*号》及《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同意该地块按以下规划条件进行规划设计:
1.用地基本情况:该宗地用地面积为*㎡(约43.18亩),南侧接现状村道,东侧临近X470,西侧紧邻汕湛高速,北侧邻接未开发山地,东南侧临近现状硫都220千伏变电站。
2.用地使用性质:供电用地(U12)
3.用地使用强度: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 *m2 (约43.18亩) | 备注 |
容积率 | ≤1.0 | |
建筑系数 | ≥30% | |
建筑限高 | 不限 | 由于考虑到储能电站项目中相关电力塔等设备的高度较高,因此对建筑限高不作限定,但后续建设时需满足消防、人防等相关规定 |
绿地率 | ≤20% | |
机动车停车位 | 其他办公:1.0车位/100m2建筑面积;仓库:0.2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充换电桩配建:按照不低于办公停车位总数的10%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其他办公:2.0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需按省、市有关规定设置1处电动车集中停车区域 |
市政、公服等配套 | (略) 政及公服配套等按照《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及相关规范执行 |
4.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用 (略) 红线:根据《中华人民 (略) 安全保护条例》《 (略) 条例》,汕湛 (略) 建筑控 (略) 用地外缘向外不少于30米,建议建筑退让应满足汕 (略) 建筑控制区的要求。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 (略) 红线应符合《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退让要求。
2.建、构筑物退让用地界线:应退让用地界线5米, (略) (略) 需要,并符合《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相关规范的退让要求。
3.建筑问距应綜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建设用地的周边实际情况而确定。
4.地下建筑物应符合消防、人防、排水等相关规范要求。
5.地下建筑物退让用地界线的距离应符合《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6.建议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项目设计方案)需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穿过地块的现状 220k (略) 预留退让 30 米距离的高压廊道,其余新建、改建电力管线需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规定执行。
5.市政要求:
1.排水系统须按雨、污分流设计, (略) 管网合理衔接相关处理措施需满足《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GB/T*-2022)等行业规范要求。
2.涉 (略) 政管线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划、规范的要求,并预留用地及接口。
3.项目建设需满足防洪排涝规划及相关规范要求。
4.储能电站应设置消防车道,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储能电站内的高层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3000 m2的锂离子电池厂房,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除锂离子电池厂房以外的建筑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的有关规定。
5.其余消防设施的布置应按照消防相关规范执行,除此以外还应按照相关规划及行业规范落实消防要求,如《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GB/T*-2022)《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等。
6.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要求:
1.结合地块内部交通以及与外界连接的交通需求,建 (略) 不应小于4米。并在后期场地建设时处理好地块内部的交通组织关系,并与 (略) 道路进行衔接,避 (略) 通行能力和产生安全问题。
2.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满足《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要求。
3.人流出入口方位: 可结合机动车出入口布置,也可单独布置。
7.其他要求:
1.项目后续建设过程中,为避免建设期间造成水土流失等隐患发生,建议项目建设方在场地方案设计以及建设期问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例如周边植被保护和修复、修建水土保持工程等。
2.建筑鼓励采用绿色环保节能材料,按绿色建筑的标准规划建设,且建筑外立面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议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项目设计方案)按照《 (略) (略) 与建筑风貌管控工作指引》进行规划设计。
3.须保证满足建筑物间距及消防安全 (略) 交通规划设计要求。
4.涉及用地、消防、环保、规划等有关事项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5.未明确的事宜,建议按《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GB/T*-2022)《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规定执行落实。
8.以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件: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1信函邮寄地址: (略) 云城区世纪大道西117号(东区)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 邮政编码:*
1.2电话及电子邮箱:*@*q.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云城区自然资源局公示反馈意见表》( (略) 址对应的公示内容下载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 联系人:郑小姐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该公示内容只作规划意见 ,不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3、网址查询:广东省 (略)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http://**)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向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