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鑫 (略) 年产塑料零件*件、金属零件*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新会区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0-*,0750-*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年产塑料零件*件、金属零件*件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鑫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新会区大 (略) 20号34座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建筑面积4603.49平方米,从事塑料配件、金属配件的加工生产,年产OA精密轴心*件、非标螺丝螺母*件、医疗部品*件、塑胶车削品*件、智能厨具配件*件、铆钉*件、光电插针*件、金融柜员机配件*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除油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排至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排至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除油槽废液、滚磨清洗废水、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等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单位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