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美术馆展厅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徽县美术馆展厅维修改造项目由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徽发改审【2024】22号文件批复,项目代码2403-*-04-05-*,2023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徽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徽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徽县美术馆展厅维修改造项目拆除原有砌体11.07m3、布置室内墙51.24㎡、封堵窗户及墙面隔断209㎡、包柱子6.83 ㎡、过道吊顶69.34㎡、室内吊顶225.03㎡、内墙墙面乳胶漆粉刷239.5㎡、室内塑胶地面294.4㎡、展板16组、安装木门 2樘、线路改造294.36㎡及安装照明灯60套,照明开关20个。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 2020 年-2022 年或2021-2023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具的资信证明;
3.人员要求:
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标准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规定应当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8:30—2024年8月19日17:30截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略) 同星工程 (略) )。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4日15时00分,地点为( (略) 同星工程 (略) )。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徽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陈江涛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同星工程 (略)
联系人:王雯
电话:*
八、监督部门
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徽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略) 同星工程 (略)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