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略) 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要求,我局拟同意设置寿阳广茂美硕口腔门诊部,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1、设置申请单位:寿阳广茂美 (略)
2、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寿阳广茂美硕口腔门诊部
3、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4、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寿阳县博大街11号A座02号
5、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6、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牙椅):床位0张 牙椅4台
7、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口腔病理专业;预防口腔专业;其他******
9、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
10、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11、拟设置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吴晓南
12、拟设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孟国华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寿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寿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股窗口反映。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9月4日到2024年9月10日。寿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电话:*,寿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股窗口电话:*。
寿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