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ZZZD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删除“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说明的第二条“适用于招标上限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2、删除招标文件附录2中“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的所有内容。 3、本补充通知发出后,全文与之相应条款,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单位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 (略) 联系,否则视为认同本补充通知。 招标人:茶陵县交通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飞达 (略) 监督单位:茶陵县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3年11月7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