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实现对黑恶犯罪“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决定在全县范围持续征集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相关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
举报可采用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提供相关线索材料。
1.举报电话:
来凤县扫黑办:0718-*
来凤县公安局:110 、0718-*
来凤县纪委监委机关:0718-*
2.来信、来访地址:
来凤县扫黑办(来凤县公安局604室)
来凤县公安局(来凤县公安局B207室)
举报线索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线索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中共来凤县委政法委员会
来凤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