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回收拆解30000辆报废汽车(包含新能源汽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11月1日至 2023 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电白区水东街道迎宾路135号,邮编:*
联系电话:*;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回收拆解30000辆报废汽车(包含新能源汽车)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富堂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电白区麻岗镇民营工业园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项目租赁麻岗工业园工业用地及空置厂房,占地面积20800m2,总建筑面积12500m2报废汽车贮存区,在原有厂房基础上建设拆解车间、查验车间、贮存车间,新建报废汽车(包含新能源汽车)拆解线、报废汽车存贮场地、污水处理池、消防水池等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不接收拆解装有液化气罐的车辆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油罐车等特种作业车辆,不对废旧动力电池进一步拆解。项目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30000辆,其中小型机动车10000辆、大型机动车5000辆、新能源机动车5000辆、摩托车/电动摩托车10000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员工均不再场区内住宿)。废水经自建AAO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 (略) 绿化、道路清扫限值。二、废气:主要为油液排空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抽取制冷剂产生的有机废气、切割产生的烟粉尘以及安全气囊引爆废气。非*烷总烃、氟化物由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排放;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TVO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氟化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颗粒物、氟化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标准。三、噪声:主要为拆解生产线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汽车拆解时机械敲打声。项目拟通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选取低噪声设备和墙体隔声等措施防止噪声污染。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四、固废: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液、废制冷剂、废铅酸蓄电池及电解液、废滤清器、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尾气净化器、废冷却液、废含汞开关、废电容、废刹车垫片、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手套、拆解车间地面含油灰尘、废挡风玻璃清洗液和含油废液等,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无情况反馈 |
(略) 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