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宿松 (略) 迁建项目 | ||||
项目编号 | H7GC24A01G075 | ||||
招标人 | 宿 (略) 、宿松县 (略)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方女士 199 5562 7782 | ||||
最高限价 | (略).96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兹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宿松县东北新 (略) 北侧兹元大厦 181 5512 358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5日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略) (略) (略) 666号麓湖府G17栋2102室 | ||||
投标价(元) | (略).20元 | ||||
项目负责人 | 闫兴邦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略) | |||||
技术负责人 | 邵艺节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略) (略) 黄柏镇农民工创业园 | ||||
投标价(元) | (略).02元 | ||||
项目负责人 | 王峰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略) | |||||
技术负责人 | 胡国祥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 (略)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略) (略) 中国宜秀科创小镇C04-1003 | ||||
投标价(元) | (略).05元 | ||||
项目负责人 | 孙华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略) | |||||
技术负责人 | 闻可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6日至12月9日17:30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81 5512 358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556-(略))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