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南凤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理一至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南凤山生态修复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改革和 (略) 文件以《关于隆德县南凤山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隆发科审〔2024〕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隆德县南凤山,涉及城关镇(隆泉村、竹林 村、南河村)3个行政村
2.2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土方工程、挡土墙工程、截排水工程、 生态绿化工程等4部分。具体如下:
(1)土方工程:共修复陡 (略) ,土方挖运54.(略)m?。
(2)挡土墙工程:新建浆砌石挡土墙519m。
(3)截排水工程:新建0.3*0.3m浆砌石截水沟2521.60m,新建0.6*0.6m浆砌石排水沟1914m。
(4)生态绿化工程:坡面植生喷播(略).26㎡,补植补栽山桃4856株、云杉9539株、白桦3237株、油松3237株,播撒草籽42.01h㎡。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本次招标共划分为8个标段,其中:施工共6个标段;监理共2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二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三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四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五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六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一标段:施工一至三标段全过程监理
监理二标段:施工四至六标段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 (含(略)级),拟派的总监须具备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总监理 工程师不得担任其他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 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 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 (略) 网站“澄清/变更公 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 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 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施工一至三标段:2025年2月7日09时00分;
施工四至六标段:2025年2月7日10时00分;
监理一至二标段:2025年2月8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 (略) 上开标 (略) 上开标。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依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 (略) 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 (略) 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免缴投标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 (略)
地 址:宁夏隆 (略) 51号
联 系 人:赵军
电 话:0954-(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 (略) (略) 东关北街东关村对面
联 系 人:孛春梅
电 话:(略)
宁夏 (略)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