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源头管理, (略) 交通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规,对下列查扣的逾期不 (略) 理或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手续,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公告,请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乐 (略) 交通警察大队提供机动车合法证明及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予以强制报废注销,所公告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
乐 (略) 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2024年5月-9月 (略) 理机动车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