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高性能微纳传感器及气敏检测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性能微纳传感器及气敏检测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中润大道158号MEMS产业园二期6B号楼3层
建设单位:山东 (略)
建设规模: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为年产传感器芯片20万件(其中10万件用于测试仪表生产)、测量仪表10万件。项目工程组成包括生产车间、实验室、净化车间、气测室、老化室、办公室、仓库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系统、供水系统。项目新购置扩晶机、手动点胶贴片机、手动键合机、管式炉等生产设备45台(套)。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比为1.33%)。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杜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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