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2025学年实施银龄讲学计划方案>的通知》(琼教师〔2024〕4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及岗位
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含本县)招募讲学教师岗位6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2.年龄在65(含)岁以下,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中小学高级教师为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4.身体条件能够适应设岗学校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退休教师不能参加原退休单位银龄讲学计划的招募。
三、招募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讲学教师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四、招募聘期及考核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 (略) 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 (略) 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 (略) 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及时解除协议。鼓励考核合格的讲学教师连续讲学,讲学教师有意愿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五、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2.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现场报名:屯 (略) 人事室
线上报名:*@*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标注“聘2024年屯昌县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报名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1)《屯昌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四份;
(2)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退休证(或退休证明)、职称证书;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获奖证书(提供近五年内县级及以上);
(5)近6个月内的体检报告或县级 (略) (含)开具的健康证明。
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提交证件扫描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报名注意事项: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联系方式:#(屯 (略) )
4.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资格。
5.综合遴选。
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遴选。当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遴选。服从调配的报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调配。
6.公示公告。
对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年度招募讲学教师。
7.签订协议。
招募学校与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8.上岗任教。
讲学教师根据协议书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1.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讲学教师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元,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
2.讲学教师按一年10个月计算发放工作经费(寒暑假不计算),讲学教师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每月按2000元标准发放。
(二)政策保障
受援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尽力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不履行职责的,按照有 (略) 理。
附件:1.屯昌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招募教师岗位表
2.屯昌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招募教师报名登记表
屯 (略)
2024年11月1日
附件2:屯昌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招募教师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