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市涪 (略) 鹅卵石、河砂 *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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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涪 (略) 鹅卵石、河砂 * 批
标的系 (略) 市涪 (略) 鹅卵石、河砂 * 批,总体积约1. * 万立方米,总重量约2. * 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标的详情需实地踏勘、 (略) 及到 (略) 联 (略) (略)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拟按现状鹅卵石以不低于 * 元/吨,河砂以不低于 * 元/吨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 、本项目挂牌期自 * 日起至 * 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 (略) 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 *** )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 * 万元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 、若挂牌期满只有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价底价为 * 元/吨(即:鹅卵石转让单价 * 元/吨占比 * . * %,河沙转让单价 * 元/吨占比 * . * %)。若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形成溢价, (略) 分按标的评 (略) 分摊,形成标的最终成交单价(即:鹅卵石最终成交单价为(成交价* * . * %)/吨;河砂最终成交单价为(成交价* * . * %)/吨),并最终成交单价实际结算。
*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 * )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 * )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 (略) 有效报价的;( *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 )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 )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 * ) (略) 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转让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 (略) 交易服务费等)后,可凭转让合同、转让方出具的保证金退款说明、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 (略) 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 (略) 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意向受让方应通 (略) ,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产品(砂石)销售合同》 (略) 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受让方后, (略) 公示的《产品(砂石)销售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品(砂石)销售合同》。意向 (略) (略) 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 (略) 尽职调查,自愿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品(砂石)销售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预付交易价款 * 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最终交易价款根据标的最终交易重量计算, (略) 多退少补,转让方根据每日的 (略) 抵扣;当交易价款抵扣至不足人民币 * 万元时,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 (略) 交易价款。当销售数量超过2. * 万吨后,受让方应继续向转让方支付预付交易价款,并保证预付交易价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 * 万元,否则转让方有权停止供货。预付交易价款超过交 (略) 分,转让方在石、砂交割完成后 * 个工作日内退还。同时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 * 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石、砂交割完成后 * 个工作日内退还。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 、本次转让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按实际重量乘以成交单价结算,实际重量由转让方、监理单位、受让方 * 方共同确认。
* 、 (略) 涉及 (略) 服务费按照2. * 2万元收取,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1. * 1万元,除前 (略) 服务费之外的其他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 、受让 (略) 接驳以及运输砂、石时,应遵守水上作业安全规则,服从转让方、施工单位的指挥。 (略) 组织标的的装卸、运输、保管工作,因此产生的 * 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等费等)及在接驳、运输过程中的发生安全责任 (略) 承担。
十、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略) 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 *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产品(砂石)销售合同》。
十 * 、项目的备查资料:《咨询报告》。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太极大道 * 号
联系电话: *** 联系人:吴老师
标的查看联系人及电话:秦老师 ***
附件下载:
江正公司河砂销售合同(石沱项目 定)
(略)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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