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先进的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着力解决“散乱污”企业数量多、能耗高、污染大、生产粗放等突出问题,是当前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共识。
近日, (略) 生态 (略) 分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散乱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略)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理。全面排查各类“散乱污”企业,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动态管理、不留死角,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恢复原貌”的工作标准,分类 (略)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污染严重的小作坊、小加工厂,坚决取缔;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但手续不齐全的企业,依法停产、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停产、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严格依法依规采取断电等行政强制措施。通过一系列整治工作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并且实行网格化监管,严防反弹。严格“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做到排查无遗漏,整治无盲区,坚决杜绝“一刀切”,保持“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此次专项行动一共检查两个工业园区12家企业,无“散乱污”企业。
(略) 生态 (略) 分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社会共识。鼓励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专项集中整治取缔工作,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及时向社会发布“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公告,进一步 (略) 产业结构优化和规划布局, (略)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略) 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