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略) (略) 马家店镇和长山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质量检测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 (略) (略) 马家店镇和长山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质量检测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472
项目名称:20 (略) (略) 马家店镇和长山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质量检测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17,393.89
最高限价(元):617,393.89
采购需求:
20 (略) (略) 马家店镇和长山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质量检测费内容包括:抽检费用和竣工检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 (略) 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级、岩土工程*级、量测类*级及以上 (略) 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0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二( (略) 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芳清街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 (略) 黄海大街251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新兴区开发区临园东街与连江路交叉口西南侧2号商业楼109+209室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金兰
电 话: 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