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我局受理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 (略)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0572-*电子邮箱:*@*63.com
联系人:张 云、潘 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环评单位 (编制负责人) | 报告书(表)环评全本 |
1 | 年产*吨电解液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长 (略) | (略) 长兴县和平镇城南 (略) | 企业拟总投资8亿元,选址 (略) 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 (略) ,拟新增工业用地104.7亩,新建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购置调配釜、原料储罐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待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吨电解液的生产能力。 | 杭州 (略) (周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