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武清区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水务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武清区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水务部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投资)[2021] 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企业融资。出资比例:2:8招标人为永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 (略) 武清区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水务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
2.1.2建设地点: (略) 。
2.1.3建设规模: (略) 武清区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起点为武清段邵七堤村北,终点为武清、北辰交界的马家口村南,内容主要包括主槽清淤扩挖、新建巡视路及节制闸、新建或重建漫水桥、重建调水泵站、新建南北寺水质净化工程、实施堤岸绿化和滩地整治。本标段招标内容主要为信息化工程,详见第七章。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30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 武清区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水务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编号:TJSWQQYDHZHZLYSTXFSG/HT-2020-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水利感知网、水利信息网、会商与监控环境、海委水利云,网络安全系统集成等。
2.3标段内容包括:
(略) 武清区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水务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包含建设水利感知网、水利信息网、会商与监控环境、海委水利云,网络安全系统集成。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近三年(2019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1.3业绩要求:**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信息化集成项目业绩(须同时含软件开发和硬件集成实施,业绩的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所提供的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1.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1.7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日至**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ttp://**,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五开标室,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 (略) 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 (略)
地址: (略) 大兴区庞各庄镇瓜乡路10号3楼一层123室
联系人:高继民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02室
联 系 人:庞巍
电 话:022-*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ttp://**
联系人: 庞巍
电话:022-*
发布日期:**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 (略)
受理负责人:高继民
电话:*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