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奉贤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奉贤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1、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16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日间照料中心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老年活动室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养育托管点不小于360平方米(计容);生活服务点不小于100平方米(计容);文化活动室不小于100平方米(计容);健身点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公共服务设施宜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其中养育托管点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设置,建议设置在一层。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海湾旅游区管委会。 2、地块内应设置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间一处,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垃圾分类收集间一处,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设置标准参照《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设置标准》(DC/TJ08-402-2000)及沪绿容(2019)164号文。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间建成后权属归属地政府所有,并由属地政府负责后续管理。垃圾分类收集间建成后权属归受让人所有,并由受让人负责后续管理。 3、配建一个不少于10平方米的防空警报设施专用房,建成后权属归受让人所有。 4、地块内需配置通信宏基站一座,需敷设弱电管道,方便与外部沟通,地块建筑物需在地下室及电梯井道内建设室内无线覆盖分布系统。地块开发与销售方应在销售合同中对该通信基站的存在情况予以着重申明,确保业主知晓该通信基站。 5、住宅管理要求:全装修住宅建筑比例100%,建筑面积51905平方米。 6、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全部租赁住房物业,以上自持物业仅用于出租;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租赁住房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3年08月21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单 位: (略) 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吴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