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 (略)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 ***
出让方式 | 矿种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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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10 | 面积(平方公里) | 0. * |
地理位置 | 彝良县洛泽河 (略) | ||
区域坐标 | XY *** . *** . *** . *** . *** . *** . *** . *** . *** . *** .25 |
彝良 (略)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二次)
彝自然资矿挂〔 * 〕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略) 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 * 〕7号)《 (略) 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 * 〕16号)《 (略) 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 * 〕 * 号)《 (略) 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 * 〕7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 (略) 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试行)》(云自然资规〔 * 〕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彝良县人民政府批准,彝良 (略) 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彝良县洛泽河镇蚂蝗沟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等4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彝良县洛泽河镇蚂蝗沟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标的名称 | 彝良县洛泽河镇蚂蝗沟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 矿区面积 (平方千米) | 0. * | 标的位置 | 彝良县洛泽河 (略) | |||
开采标高(米) | *** | 开采矿种 | 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 开采方式 | 露天开采 | |||
设计开发利用保有资源储量 | * .01万吨 |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 | * .53万吨 | |||||
设计可采资源储量 | * .00万吨 | 拟出让年限 | 10年 | |||||
生产规模 | 30万吨/年 | 保证金 |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年2月28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 年3月14日9时00分 | |||||
起始价 | * .88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次 | |||||
拐点号 | * 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矿1 | *** .31 | *** .98 | ||||||
矿2 | *** .97 | *** .49 | ||||||
矿3 | *** .18 | *** .00 | ||||||
矿4 | *** .43 | *** .06 | ||||||
矿5 | *** .02 | *** .25 |
(二)彝良县龙海镇龙海村杉木林组大窝凼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标的名称 | 彝良县龙海镇龙海村杉木林组大窝凼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 矿区面积 (平方千米) | 0. * | 标的位置 | 彝良县龙海 (略) | |||
开采标高(米) | *** | 开采矿种 | 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 开采方式 | 露天开采 | |||
设计开发利用保有资源储量 | * .40万吨 |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 | * .44万吨 | |||||
设计可采资源储量 | * .77万吨 | 拟出让年限 | 10年 | |||||
生产规模 | 30万吨/年 | 保证金 |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年2月28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 年3月14日9时05分 | |||||
起始价 | * .81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次 | |||||
拐点号 | * 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矿1 | *** .65 | *** .79 | ||||||
矿2 | *** .66 | *** .43 | ||||||
矿3 | *** .51 | *** .22 | ||||||
矿4 | *** .64 | *** .99 |
(三)彝良县奎香乡奎 (略) 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标的名称 | 彝良县奎香乡奎 (略) 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 矿区面积 (平方千米) | 0. * | 标的位置 | 彝良县奎香 (略) | |||
开采标高(米) | *** | 开采矿种 | 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 开采方式 | 露天开采 | |||
设计开发利用保有资源储量 | * .08万吨 |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 | * .89万吨 | |||||
设计可采资源储量 | * .59万吨 | 拟出让年限 | 10年 | |||||
生产规模 | 30万吨/年 | 保证金 |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年2月28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 年3月14日9时10分 | |||||
起始价 | * .97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次 | |||||
拐点号 | * 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矿1 | *** .37 | *** .28 | ||||||
矿2 | *** .45 | *** .70 | ||||||
矿3 | *** .41 | *** .70 | ||||||
矿4 | *** .59 | *** .72 |
(四)彝良县荞山镇猴街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标的名称 | 彝良县荞山镇猴街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 矿区面积 (平方千米) | 0. * | 标的位置 | 彝良县荞山 (略) | |||
开采标高(米) | * .50- * .50 | 开采矿种 | 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 开采方式 | 露天开采 | |||
设计开发利用保有资源储量 | * .41万吨 |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 | * .74万吨 | |||||
设计可采资源储量 | * .06万吨 | 拟出让年限 | 10年 | |||||
生产规模 | 30万吨/年 | 保证金 |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年2月28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 年3月14日9时15分 | |||||
起始价: | * .1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次 | |||||
拐点号 | * 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矿1 | *** .83 | *** .36 | ||||||
矿2 | *** .55 | *** .28 | ||||||
矿3 | *** .03 | *** .34 | ||||||
矿4 | *** .67 | *** .72 | ||||||
矿5 | *** .13 | *** .76 | ||||||
矿6 | *** .28 | *** .05 | ||||||
矿7 | *** .65 | *** .59 |
二、竞买人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采矿权申请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具备与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的,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必须单独竞买,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竞买。
(三)无被吊销采矿许可证未满2年的情况;没有被列入采矿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没有被纳入企业失信人员名单(包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等)。
(四)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五)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和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
1.竞买申请书、竞买报名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具备与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的凭证。
3.挂牌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出让方式及交易地点、时间
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出让地点彝良县公 (略) 。
(一)公告时间: * 年1 月26日至 * 年2月25日。
(二)挂牌时间:各宗采矿权挂牌开始时间、挂牌截止时间见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列表。
(三)挂牌地点:彝良县公 (略) ( (略) 4号楼一楼开标厅)。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 (略) 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及竞买资格确认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年2月28日至 * 年3月10日到彝良县公 (略)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可于 * 年2月28日至 * 年3月10日向彝良 (略) 提交书面申请,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彝良 (略) 将在 * 年3月1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确定竞得人的标准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才能成交。
六、竞买保证金
(一)各宗采矿权竞买保证金见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列表。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 年3月10日16时30分。
(二)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确认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成交价款(采矿权出让收益),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还。
(三)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彝良县政 (略) 保证金专户
(略) :彝良县农村 (略)
账号: ***
七、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竞买人需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决策,谨慎投资,风险自负。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权设置地踏勘调查,真实了解存在的采矿相应风险情况,可能面临出让采矿权周边存在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的风险;因矿区山高坡陡,在河谷地段,存在交通中断,矿产品无法外运的风险;矿区周边可能存在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的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 (略) 承担。
(三)因产业政策调整、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技术标准要求不达标等因 (略) 门手续无法办理,使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 (略) 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四)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 (略) 限性,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情况存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
(五)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按规定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交 (略) 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 (略) 承担相应损失。竞得人对矿山开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绿色矿山 (略) 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实行边开采边治理。
(六)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6个月内应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6个月内应投入采矿生产。竞得人逾期不开工建设或不采矿生产的, (略) 放弃采矿权,彝良 (略) 有权终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已交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开工建设延迟或者逾期投入采矿生产的除外。
八、 (略) 理方式
对本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 * 年2月25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彝良 (略) 提出异议,并将异议送达彝良县公 (略) 。
对此次采矿权挂牌活动有异议的,可在挂牌结束后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送达彝良 (略) 。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4宗采矿权挂牌出让由彝良 (略) 委托 (略) 组织实施。
(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经核实矿区范围内尚有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且剩余保有资源储量清楚的,可以依法申请延续采矿权。
(三)竞买人必须保证其提交的资料符合申请竞买条件要求,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彝良 (略) 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四)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采矿权使用费及其他有关法定税费。
(五)挂牌成交后,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彝良 (略) 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付清成交价款(采矿权出让收益)及其他应付款项;逾期不交清相关款项的,彝良 (略) 有权解除合同,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交纳相关款项后,按相关规定向彝良 (略) 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六)疫情防控要求 1.1 进入彝良县公 (略) 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业务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落实扫两码(“健康码”和“ (略) 程卡”),如出现黄码或者红码, (略) 。测体温等防控措施,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做好个人防护、如实检测登记,如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不适症状,近 14 天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和经停史,或与疫区人员和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等,请主动申请回避。 1.2 各类 (略) 交易 (略) 入场申请、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场地预约、递交投标文件、保证金收退、 (略) 交易证明等 (略) 采用线上办理,工程建设类项目 (略) 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 (略) (略) 解密,非必要 (略) 。 1.3 市外企业(含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单位)到 (略) 交易活动的,须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即办即走。 1.4 项目业主及评审专 (略) ,需确保近期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属非密接、次密接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 (略) (略) 站(http:/ *** )、云南省公共资 (略) (http:/ *** )、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 )、彝良县人 (略) 站(http:/ *** )上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出让人:彝良 (略) (地址:彝良县角奎镇塘房村陈湾组)
电话: ***
交易平台机构:彝良县公 (略) (地址: (略) 4号楼一楼)
代理机构: (略)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凤凰国际A座6楼)
电话: ***
彝良 (略)
* 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