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水系连通流域综合治理横江河小姑至横江村段防洪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城县水系连通流域综合治理横江河小姑至横江村段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石城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城县横江河小姑至横江村段。
2.2 招标规模:本工程为石城县水系连通流域综合治理横江河小姑至横江村段防洪工程位于石城县横江镇境内,治理河段为横江镇小姑村至吉石段、横江镇*家山至流家车段及横江镇横江村大埠至横江村段共3段,治理河长10.916km,工程保护人口0.*人,保护面积1.29km2,保护农耕地0.*亩。其中横江镇小姑村至吉石段治理范围起自小姑村池家屋桥,止于小姑村牛角乳,河道治理长3.147km;横江镇*家山至流家车段治理范围起自齐贤村*家山,止于流家车姑溪河与横江河汇合口,河道治理长4.220km;横江镇横江村大埠至横江村段治理范围起自横江村大埠水陂下游,止于横江村宝莲桥,河道治理长3.549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新建护岸、新建排水入河建筑物及下河踏步等,河道清淤疏浚长1.038km,清淤量0.*m3;新建护岸长11.890km(左岸长6.954km,右岸长4.936km),其中抛石固脚+干砌石护岸长11.536km,C20仰斜式砼挡墙护岸长0.263km;C20砼挡墙护岸长0.091km;新建排水入河建筑物穿堤涵管14座;下河踏步15座。
2.3 计划工期: 工期 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工作内容为涉及河道综合整治总长10.352km,清淤疏浚1.038km,岸坡防护11.566km,新建排水管14处,新建下河踏步处15处。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 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且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因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
(8) 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四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各一名),其中专职安全员及施工员应有上岗证书;
(9) 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 (略) 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10)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近三年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彩色扫描件。
3.2 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方式采用合理低价法,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 (略) 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并在江西省公 (略)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09日起至2024年09月29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29日10时30分前;
②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10 时30分;
③开标地点:石城县行政审批局。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8. 有关说明
8.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8.4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 (略) 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 (略) 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5根据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考勤对象为全省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单位应在合同中承诺关键岗位人员每月按照考勤规则,在手机APP“钉钉”自主完成考勤打卡,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履行合同评价及信用评价工作中运用。签到考勤制度: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必须在22天(含)以上,遇有特殊情况,关键岗位人员要暂离工作岗位应事先报告监理批准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对缺岗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6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 45 号) ,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8.7 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或在其他单位缴纳了社保等的“挂证”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 [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8.8 本项目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施条件,调整实施范围或增减工程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8.9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的“社会保险”缴纳原件的扫描件(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限为开标前连续六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社会保险证 (略) 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收费部门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略) 上查询的投标人须 (略) 址,登入用户 (略) 上下载证明图片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8.10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 或 (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850-330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城县 (略)
地 址: 石城县县城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地 址: 江西省石城县琴江中心幼儿园斜对面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0797-*
监督单位:石城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石城县行政审批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石城县支行
2、户名:石城县行政审批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城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