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及《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 (略) 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项目、 (略) 区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我局组 (略) 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项目、 (略) 区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内容
听取听证 (略) 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项目、 (略) 区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询问。
二、听证会的时间
2023年10月26日下午15:00。
三、听证会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5楼509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的选取范围和条件
(一) (略) 相关单位代表: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林业局;
(二)市区各区政府(管委会)选派代表;
(三)土地估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四)社会代表, (略) 居住或者工作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略) 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五、听证申请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交书面听证申请书、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参加的听证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报名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四)联 系 人:陈哲伟,郑锐林
联系电话:0663-*;
邮 箱:*@*63.com。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应对项目基本情况有大致了解;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二)听证会代表经指定后,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有权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七、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项目、 (略) 区国有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申请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