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 (略) 人民政府关于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疏港中路(翔安南路-滨海东大道段)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949号)批准,现需征收翔安区香山街道霞浯社区集体土地74663平方米,作为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疏港中路(翔安南路—滨海东大道段)工程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二、土地征收签约情况
本项目已按《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疏港中路(翔安南路—滨海东大道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0〕112号)中公布的征收范围及补偿标准与被征收单位签订补偿协议。
三、土地征收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于** (略) 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收(具体详见《 (略) 人民政府关于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疏港中路(翔安南路—滨海东大道段)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如果对土地征收批复不服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可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 (略) 建设需要,积极配合,支持土地征收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人民政府关于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疏港中路(翔安南路—滨海东大道段)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949号)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