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拟对三都县中和塘州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环评科
(略) 经 (略) 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 (略) B216室,0854-*
邮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三都县中和塘州风电场项目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中和镇、九阡镇、都江镇 | 三 (略) | 贵州水*源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中和镇、都江镇、九阡镇,风电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7°51.598",北纬25°46.097"。本项目拟安装单机容量7.15MW风电机组14台,总装机容量100.1MW,风机出口电压1.14kV,经电缆引接至机组升压变低压侧,通过机组升压变升压至35kV,再通过4回35k (略) 送入周覃220kV升压站的35kV母线上,周覃220kV升压站2023年7月12日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批复(黔环辐表〔2023〕45号)。建成后 (略) 电量*万kW·h,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为1838 h。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23%。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对征占土地应按相关手续办理征地手续并获得相应批复文件后开展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 (2)加强施工管理,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施 (略) 面积,标明施 (略) ,减少临时占地。 (3)采取表土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各开挖面 (略) 域表土剥离后,进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后期植被恢复。风电机组基础、箱式变电站基础施工开挖土料、石料就近集中堆放,以利于回填,多余的表土和废弃土石方置于附近设置的弃渣场,弃渣场下游应建拦渣坝,上游及两侧设截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 (4)施工过程中,对物料堆放场应采取临时防风、防雨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应采取遮挡措施,尽量避免施工期对植被植物的影响。 (略) 施工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避免污染水体。临时用地在工程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植被恢复,边平整,边复耕。施工车辆必须沿规 (略) 线行驶,不得随意越界行驶。 (5)在生态红线侧采取 (略) 围挡,严禁施工活动进入生态红线范围内、优化施工工艺,减少现场施工时间和工作量,生态保护红线附近架线宜采取无人机放线等环境友好型施工方式,施工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等措施。 (6)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制定相关规则,避免施工人员和外来人员伤害野生动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 (7)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每个风机塔施工完成后,对其临时占地合理绿化,尽快恢复动物生境。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施工期运输车辆扬尘通过控制车速、定期洒水、 (略) 面清洁等方式降低扬尘,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及堆放、建筑材料堆放等会产生扬尘,采取加盖篷布,减少露天堆放,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2022)标准。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避开雨季施工,禁止在河流附近停放机械设备和进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冲洗。 (2)生活污水依托周覃220kV (略) 理,经升压站设置的地埋式一体化生 (略) (略) 理后用于防尘洒水和周边林地浇灌。 (3)施工机械的修理将产生含油废水,产生量约为0.1m3/d,在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1个(规格为0.8m×0.35m×0.3m),含油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先进噪声设备,做到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运输车辆通过附近居民等敏感点时控制鸣笛车速。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固 (略) 置措施 (1)废弃土石方分别就近运至项目所设置的4个弃渣场堆存,弃渣总容量25 万m3,采用编织袋装土垒筑临时挡墙,在施工期结束后,弃渣场内的大部分土料大部分回用于覆土。 弃渣场情况
(2)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周覃升压站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储存,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 (略) 理。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风电场建成后,禁止随意砍伐破坏植被,在风机基座周围进行绿化覆盖,植被选用当地物种。风电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减少夜间灯光投射,减少对动物的惊扰影响,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保护风电场周边林地、灌丛、草丛等植被,将风机定期检修放在鸟类迁徙季节,在候鸟在迁徙高峰期间,如遇到大群候鸟停歇风电场附近,可以采取驱赶措施,必要时应当停机驱赶,提高保护候鸟意识,禁止捕猎候鸟、捡取鸟蛋、破坏候鸟栖息地等行为。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升压站,运营期风机、箱式变压器等不产生废气污染物,运营期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极小。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风机、箱式变压器等不产生废水污染物,运营期对当地水环境影响极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损耗、低噪声设备;运行期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 (略) ,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在其中风机周边加强绿化,将风机噪声影响减少到最低,防止扰民。营运期检修车辆较少,应加 (略) 的维护,加强车辆维修保养、途经居 (略) 段时禁鸣。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5.固 (略) 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管理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升压站员工生活垃圾将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后,统一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变压器检修时产生的废变压油、废机油、废电容器、废旧蓄电池集中收集至周覃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其余危险废物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 (略) 理单位。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为箱式变压器事故、维修产生的废变压油等引发的环境问题。箱变设置砖砌事故油池(2m3)和油水分离装置,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略) 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