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略) 关于下达2024 (略) 农业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南财农〔2024〕196号)和《广西壮 (略) 财政厅 广西壮 (略) 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 (略)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4〕5号)要求,我局计划使用资金恢复水稻玉米生产,现将采购内容公告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金额
#元。
二、采购内容
采购复合肥155吨,肥料生产符合GB/T#-2020,产品总养分≥25%,(N+P2O5+K2O:15-5-5),规格要求分装成10kg/包、25kg/包、50kg/包(比例约为1:2:7)。
三、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始供货,10日内完成供货。
五、供应商确定标准
本次采购总金额为#元,采购复合肥最低数量为155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复合肥总量进行上浮,最终以复合肥供应总量确定供应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并具备良好的技术、服务实施能力。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其它要求
(一)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提供近六个月有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复合肥检验检测报告。
(二)复合肥相关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货期间,供应商 (略)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所供应复合肥开展监督抽查,随机抽查3批次,主要检测复合肥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含有其它有害物质,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需安排人 (略) 完成复合肥发放工作。
八、报价响应
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肥料生产经营许可证(非必要)、以往业绩表现等报价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以信封或纸质文件袋密封函形式加盖公章,于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17:00(北京时间)前 (略) (略) (略) ,逾期不予接收。地址: (略) (略) (略) 东三里30号 (略) (略) 1103室,联系电话:0771-#,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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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