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 (略) (略) 所 (略) 东房仕村拌合厂资产一宗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通过山东潍坊 (略) 官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整体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4-ZX129
二、项目名称:潍 (略) (略) 所 (略) 东房仕村拌合厂资产一宗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略) 东房仕村拌合厂资产一宗,概况如下:
1、厂区内外土地: (略) 内土地33.04亩,厂区外土地76.74亩,土地共计109.78亩,全部为租赁土地,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
2、房屋建筑物:包括钢构车间、办公室、仓库、试验室、地磅房及传达室。
3、构筑物:包括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钢制封闭设备、危废库、油库、院墙等。
4、机器设备:包括试验室检测设备、变压器、地磅、沥青罐、橡胶沥青设备、沥青加热锅炉等。
以上标的资产五年使用权出租底价为272.#元,竞买保证金#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竞买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登录山东潍坊 (略) 官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潍 (略) (略) 所 (略) 东房仕村拌合厂资产一宗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第三部分“竞价须知”中“意向承租方登记报名”一栏。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10月29日17时前缴纳竞买 (略) 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8日、29日(每天上午9:00-11:00)
地点: (略) (略) 东房仕村
联系电话:蔡经理0536-#/#
七、竞价时间
2024年10月30日上午9:00-9:1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山东潍坊 (略) 官网/微信公众号、山 (略) 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及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 (略) 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资产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产权登记及瑕疵情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租赁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资产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租赁标的资产料仓钢构棚东南角和西南角因土地性质问题已拆除,北院墙因雨水冲刷倒塌约20米,具备条件后由出租方负责恢复,费用由出租方负责。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情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资产完成恢复之前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3、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本次出租标的资产若存在其它本公告未涉及的费用,除合同生效日之前未缴纳的水电费外(包括但不仅限于清场产生的费用、天然气开户费、变压器开户费等),均由本次竞价成交的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标的资产的实际管理人及安全环保责任人,对使用租赁房屋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安全环保生产主体责任,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及伤亡事故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方如对标的资产进行装修、改造,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时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厂房主体结构,并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纠纷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资产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并将装修、改造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当日一并交给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7、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不得从事赌博、吸毒、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承租方所进行的一切经营活动一律以承租企业名义开展,并作为经营责任主体承担相应责任,不得以出租方名义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8、租赁期内,严禁承租方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标的资产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
9、若因政府或出租方有新规划建设、拆迁、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承租方无法继续租用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限期全部撤出,且拆迁补偿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再对其进行赔偿,已支付未到期的租赁价款,按照一定比例退回承租方。
10、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资产,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所交纳的租赁价款、交易服务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11、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至山东 (略) 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
(2)自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其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租赁价款。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经理
联系电话:0536-#/#
公司地址: (略) (略) (略) 中段
潍 (略) (略) 所 (略) 东房仕村拌合厂资产一宗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1).pdf
山东潍坊 (略)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