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尾矿综合回收项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 (略) 尾矿综合回收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吴山镇 * 乡道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在 (略) 选矿流程尾端,新增分级和筛分设备,筛选建筑用机制砂,并在细粒度尾砂中,回收金属锡。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属于工业项目建设占地规划区,建设区总用地面积约 * 平方米(折合约25亩)。项目生产规模为建筑用机制砂21万吨/年和锡金属 * 吨/年。总投资总概为 * 万元。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九江市德安县吴山镇江 (略) 区
联系人:桂总
电话: ***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江西蓝科 (略)
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 (略) 管委会五楼(十里大道 * 号)
联系人:代工
电话: ***
邮箱: * q.com
四、公 (略) 络链接
http:/ ***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是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单位: (略)
* 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