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金公司带反光条夏装工作服等材料
项目编号:ZB*
1.请注意查看图纸附件及订货依据及参数要求。 2.报价单位在报价前交纳报价保证金(货款不能作为报价保证金)*万元,若我方通知竞价获胜后报价单位无正当理由弃标,不签订合同或技术协议的视为违约,没收报价保证金,并且按照《柳钢业务往来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将供方直接列入黑名单,终止日后业务往来。 3.签订合同前,竞价获胜单位需要缴纳合同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不能转为合同保证金)。不能履行合同的也视为违约,没收合同保证金,并且按照《柳钢业务往来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将供方直接列入黑名单,终止日后业务往来。 4.以上报价为含税包卸价,执行一票结算(税率13%,特殊税率须在报价书中说明);我方有权选择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转账、云信方式支付。 5.供方负责将货物卸到需方指定地点:广西壮族 (略) 博白县龙潭镇龙潭工业园广西柳 (略) 。供方包卸货,卸车费用、运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6.报价保证金和合同保 (略) 账户(含多元公司应收取的保证金),其他法人不再另行收取,帐户信息如下: 单 位: (略) 开户行:工行柳州分行雀儿山支行 开户账号:*1992, 款项来源:物资部报价保证金 或 物资部合同保证金 7.请在备注栏注明品牌名称、对应的该品牌的型号规格、执行的标准号、包装净重等信息。 8.合同履行完后返还保证金。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的,按合同或需方相关规定进行扣罚。供货单位签订合同采用"五一致"原则,即供货单位、合同签订、发货、结算开票、收款单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