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霍尔果斯超纯金属材料制备及高端电子粉体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1.2—2025.2.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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