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略) (永桥强戒所、省强戒所、女子强戒所、赣西所)2024年度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一、合同编号:
赣购2024B*
二、合同名称:
江西省强制隔离戒毒所膳食中心(戒毒人员食堂)小麦粉、食用油、大米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J0013-1
四、项目名称:
江西省 (略) (永桥强戒所、省强戒所、女子强戒所、赣西所)2024年度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江西省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略) 高新大道613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 (略) (略)
地址: (略) 长堎镇礼步村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024年购买戒毒人员食堂米、面、油类生活物资 | 详见“谈判文件”。 | 成交供应商自供货之日起计算,所投商品剩余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采购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 |
强戒人员生活费 | 详见“谈判文件”。 | 成交供应商自供货之日起计算,所投商品剩余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采购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 |
强戒人员生活费 | 详见“谈判文件”。 | 成交供应商自供货之日起计算,所投商品剩余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采购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 |
强戒人员生活费 | 详见“谈判文件”。 | 成交供应商自供货之日起计算,所投商品剩余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采购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 |
2024年购买戒毒人员食堂米、面、油类生活物资 | 详见“谈判文件”。 | 成交供应商自供货之日起计算,所投商品剩余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采购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 |
强戒人员生活费 | 详见“谈判文件”。 | 成交供应商自供货之日起计算,所投商品剩余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采购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 |
强戒人员生活费 | 详见“谈判文件”。 | 成交供应商自供货之日起计算,所投商品剩余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采购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 |
合同金额:178.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