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以工代赈)
补遗通知(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的补遗内容答复如下:
补遗一:招标文件中所有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统一修改为: (略) (略) 綦江分中心(地址: (略) 綦江区通惠 (略) 民服务中心B栋4楼)。
补遗二:交易服务费缴费更正为“交易服务费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计取,由中标人全额缴纳,中标人应将建设工程综合服务费自行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单独计取。”
温馨提示:以上通知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 (略) 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 (略)
2024 年7月16日
[**].CQCF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三标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