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榆社县人民政府批准,榆社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榆社县*号 | 宗地总面积: | 8483.4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榆社县箕城镇寺家凹村(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8483.43 | 未评估地区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6 | | | 场地平整:一平 基础设施:三通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16时00分 | | | 备注: | (一)宗地位于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宗地按照“标准地”方式进行出让。(二)投资强度指标:*元/亩以上(包括*元/亩)。(三)亩均税收指标:*元/亩以上(包括*元/亩)。(四)能耗指标:受让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589-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认真核算年综合能耗。受让企业生产的产品单耗(即等价值能耗/产值)小于1.1685吨标煤/每万元。(五)环境标准指标:1.大气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零排放;3.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面积的7%。(七)宗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地下文物,要立即停工并及时报县文物部门。 | 宗地编号: | 榆社县*号 | 宗地总面积: | 6424.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榆社县箕城镇寺家凹村(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郊区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6424.24 | 未评估地区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8 | | | 场地平整:一平 基础设施:三通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16时00分 | | | 备注: | (一)宗地位于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宗地按照“标准地”方式进行出让。(二)投资强度指标:*元/亩以上(包括*元/亩)。(三)亩均税收指标:*元/亩以上(包括*元/亩)。(四)能耗指标:受让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589-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认真核算年综合能耗。受让企业生产的产品单耗(即等价值能耗/产值)小于1.1685吨标煤/每万元。(五)环境标准指标:1.大气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零排放;3.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面积的7%。(七)宗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地下文物,要立即停工并及时报县文物部门。 | 宗地编号: | 榆社县*号 | 宗地总面积: | 7305.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榆社县箕城镇寺家凹村(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7305.18 | 未评估地区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9 | | | 场地平整:一平 基础设施:三通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16时00分 | | | 备注: | (一)宗地位于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宗地按照“标准地”方式进行出让。(二)投资强度指标:*元/亩以上(包括*元/亩)。(三)亩均税收指标:*元/亩以上(包括*元/亩)。(四)能耗指标:受让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589-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认真核算年综合能耗。受让企业生产的产品单耗(即等价值能耗/产值)小于1.1685吨标煤/每万元。(五)环境标准指标:1.大气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零排放;3.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面积的7%。(七)宗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地下文物,要立即停工并及时报县文物部门。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满足公开出让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规定,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挂牌报名不接受口头、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报名。 (四)此公告可登 (略) 场网、 (略) 公共 (略) 、 (略) (山西省. (略) )和榆社县人民 (略) 站进行查阅。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8月29日 至 2022年09月20日 到 榆社县漳源大道28号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五楼503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8月29日 至 2022年09月28日 到 榆社县漳源大道28号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五楼503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9月29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榆社县漳源大道28号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大厅北厅二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榆社县*号 号地块: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09月30日16时00分 ; 榆社县*号 号地块: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09月30日16时00分 ; 榆社县*号 号地块: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09月30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 (略) 上交易系统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时间安排如下: 1.公告期: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0日; 2.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8月29日9时至2022年9月28日16时; 3.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16时; 4.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9月21日9时至2022年9月30日16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 (略) 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竞买人在签订《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为现场竞价确认书》后由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 (五)对拟竞买宗地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五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因不了解宗地情况而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活动遇“中秋节”假期公告期顺延3天; 2.竞买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保证金交纳账号/户名/开户行,保证金应当从企业基本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形式缴纳。交易系统支持保证金交纳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山西银行; 3.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榆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如有特殊要求,在缴纳保证金时提交纸质文件说明); 4.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土地 (略) 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进行新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才能登* (略) 上交易活动; 5.本次挂牌出让实行资格预审。 (略) 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通过审查并在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6.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由于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间系统传输数据时间可能延迟,从而对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产生影响,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尽早交纳保证金; 7.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6)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8.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登记等有关费用; 9.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报名同时需向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交竞买资料两份,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个人签名处需按手印; 10.在挂牌报价和现场竞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的原 (略) 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责任自负。 (七)榆社县人民政府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另:如果您在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主体库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354-* *;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354-*; 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54-*。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榆社县漳源大道28号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五楼503室 联 系 人:苗先生 周女士 联系电话:0354-* * 开户单位:榆社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往来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榆社支行 银行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