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1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19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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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府路1号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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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营口涵喆 (略) 回收废矿物油项目 | (略) (略) 西海街道办事处双泉眼村 | 营口涵喆 (略) | 辽宁 (略) | 2024年7月17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有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