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略) 驿城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监理人(全称):高达建设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略) 驿城区板桥镇街景整治项目第二标段
2. 工程地点: (略) 驿城区板桥镇
3. 建设内容:板桥镇沿街建筑整治;板桥镇环卫设施整治新建公共卫生间;健康路、文化路、驻南公路道路升级改造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4000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赵国厂,注册号: *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万*仟*佰**元整 。
包括:
1. 监理酬金: *.00元。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30日历天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
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
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
至 / 年 / 月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 所: 住所: (略) 双创中心4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行安阳永明支行
账号: 账号: **
电话: 电话: 0372-*
传真: 传真: 037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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